1、物业公司向用户收取水电费损失费用是否合理,取决于从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的形式。

2、免费收集一些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与自来水,电、热、供水、供电、供热、合同,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的基础上总表自来水公司、电力、热,公司支付水、电、取暖,然后由物业管理公司每一个业主相关费用。

3,从理论上讲,水、电、供暖费用科目应供应商的水,电,热,即向业主收取水应该是公司的,权力应该是一个电力公司收费,收费应该加热加热公司,但在实践中,操作方便,许多住宅地产,经常收集由物业管理公司公用事业和加热。

4、有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热力公司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向每位业主收取相关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接受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热力公司的委托,向业主收取水费、电费、供暖费后再将所收取的费用转交给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热力公司,由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热力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服务费。

扩展资料: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在核定水电价格时物价部门已经考虑了合理的损耗。不合理损耗属于企业管理问题,业主属最终用户,只需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水电费标准缴费,不用负担水损、电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