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是既管人又管车,是死亡或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费用;2、交强险保额很低,只够一个小事故的,对于大事故完全不够用,所以除了投保交强险以外,还建议再投保商业三者险,有条件的最好再投保车损等其它险种;3、按照2008年2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责任限额方案,交强险总的责任限额(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额)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原来的5万元上调到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20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变;被保险人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