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始无效是一项合同法律关系中广泛运用的制度,它指一旦某个合同或某项合同条款因违反法律或公共秩序,被宣告无效,那么宣告无效的效力将上溯到合同签订的那一刻起,即合同自始都是无效的。如果合同已部分履行,那么被宣告自始无效的合同的已履行部分将被恢复原状,回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当然无效即不问当事人的意思如何而当然不生效力,既不需要当事人主张其无效,也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当然,无效民事行为的当然无效,虽然不需要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的裁判,但当事人对其是否无效有争议时,可以提起确认之诉,请求法院予以认定。绝对无效合同是与相对无效合同对应的,一般来说被欺诈或被胁迫所签订的合同,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允所签订的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即相对无效合同的效力是不稳定的,绝对无效合同的效力是恒定的。比如说: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合同,合同已签字生效,但后因该合同条款违法,一方执合同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法院经判决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双方恢复到合同执行前的样子,这就是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如一5岁小孩用压岁钱到商场用1000元买电脑,这个行为因小孩无行事行为能力,所以是当然无效,也即是绝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