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关起门来制作”的方式下,食品质量及卫生全凭卖家个人良心。佛山日报天天315栏目发起调查显示,70%以上的受访者有网购食品经历,但不容乐观的是,近两成受访者表示曾买到变质、冒牌、缺斤短两等问题食品。【律师说法】如果朋友圈里销售食品的微店拥有实体店,依照相关法律,消费者举报后,食药监部门就可以先考察其资质及相关证件,然后再根据事实作出处理。但由于朋友圈的微店多没有实体店,而且销售的食品也多是在家中制作,调查取证相当困难。一旦食品安全出现问题,那些没有执照的卖家们,只需要关闭虚拟世界中的店铺或者注销微信号,就能彻底消失在茫茫人海中。虽然没有具体监管部门,但我国法律早已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朋友圈网购自制食品是一种趋势,而正规食品加工企业要通过采用动态杀菌技术、危害因子拦截技术、双核臭氧杀菌设备,合理设置生产工艺,才能预防微生物对食品的污染、杜绝烘焙食品的微生物超标问题。“家庭作坊”般的朋友圈食品却并不具备这些生产环境、生产条件。但是朋友圈售卖食品的行为,本身很难界定是经营行为还是仅仅和朋友分享食品。如果确实是经营行为就违法了,但由于朋友圈的私密性和隐秘性,这方面的监管会有一定困难,执法人员在执法处理中也不容易找到相关证据。而一旦这些食品出了问题,维权也会相当麻烦。因此,朋友圈售卖的一些食品质量难保,维权困难,应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