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法院, 人大常委会简介
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依法对国家和社会进行行政管理的部门。
法院,是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大常委会,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简称。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人大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处理的重要日常工作。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三者的区别
(一)部门性质不同
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大常委会属于国家的权力机关。
(二)职责不同
政府依法对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国家安全、消除社会隐患、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国民生产能力;
法院依法立行使审判权,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人大常委会是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处理的人大重要日常工作。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休会期间,解释法律,行使国家权力,如任命各级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的行政首长、法院、检察院的相关人员、监督各级政府、军事和司法部门的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