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而确定的,合理的抚养费用。正常给付期限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