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在分则第三章第四节部分规定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作为一类罪,有将近三十个罪名,包括伪造货币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等。

减刑指对刑罚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发生在刑罚的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减刑取决于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犯罪分子是否具有可以减刑的条件,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裁定减刑。

假释是对正在服刑的罪犯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也要符合一定条件,规定在《刑法》第81条,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