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录入电脑时出现问题,导致婚姻状况一栏上写着“未婚”。根据国家户口登记条理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改的时候,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予以变更或者更正。这种情况,本人可以到当地公安分局进行说明,然后由民警走访调查,确定确实未婚后,填写一份报告,就能够将婚姻状况改过来,半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