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发现过期食品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诉。如果发现销售者明知是过期食品还进行销售的,消费者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食品和非法生产工具,设备,原材料等项目;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价值不足1万元,罚款2000元至5万元;货物价值超过1万元,货物价值五倍以上十倍;如果情节严重,许可证被撤销:
(一)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中加入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以再生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二)生产、销售食品,其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物、兽药残留物、重金属、污染物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
(三)为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生产销售主食和辅食;
(四)腐败,油脂酸败,污秽,污秽,异物,异物,掺假或感官特征腐败的食品;
(五)经营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水生动物的肉制品,或者生产、销售死因不明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水生动物的肉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关检疫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的肉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为了防止疾病等特殊需要而禁止生产和经营的食品;
(九)未经安全性评价,使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新品种;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管部门责令收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拒绝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