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其主要职能是: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档案、保密、保卫及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武器弹药的管理;负责本院的装备和法庭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院车辆、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维修,负责环境卫生和接待等工作。

负责全院及院领导的综合服务工作;协助参与本院领导处理审判政务,安排领导公务活动;组织协调法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安排本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落实领导批示事项和委托的其他工作,做好法院内外协调和信息反馈工作。

负责文秘、统计、档案、印鉴、接待、通讯、督查督办、调研、信息、收发、保密、值班、枪支管理、财务财产管理、法院建设、物质装备、车辆管理、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健、工资福利、后勤保障等司法行政工作。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主要职能:

1、审判刑事案件,惩办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秩序。

2、审判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

3、审判经济纠纷案件,调整生产和流通领域内的经济关系,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4、审判行政案件,即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起诉的案件,并作出裁决。

5、进行法治宣传、司法建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