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以下这几个角度预防卖房反悔:其一,购房人在与业主主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约定好房主违约责任(加重违约责任,增加卖房违约成本),约定好过户时间,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其二,若业主借口所售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配偶同意,要求确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针对此情况,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其三,针对房主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阴阳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以及以中介公司没有及时转交买房人的定金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况,建议二手房买卖双方选择专业律师全程陪购(陪售)以书面形式约定好,在交易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缴税,不能签署阴阳合同。其四,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物业、邻居、开发商处了解情况,一定要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其五,许多农民将宅基地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后反悔,从而起诉要求收回住房。对此,因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不能上市交易,故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其六,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请懂相关知识的人士陪同,慎重的签订合同。二手房的交易环节手续繁多,鼓励消费者培养成熟的购房消费心态,注意防范交易陷阱,不盲目从众,不轻信中介的口头承诺、不随意与中介设立无效合约或协议,尽可能将细节问题都写入合同,并且注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同时在签约后及时索取发票或者收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