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解释》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但是其他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在职权范围内责令支付。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