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换取律师劳动的律师代理费。除法律援助是免费的以外,聘请律师肯定是要支付律师代理费的,这个费用实际是用来给律师代理工作的对价。律师收取代理费有与结果无关的固定收费方式,通常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也有与结果挂钩的风险代理方式收费,可能会约定先支付一部分然后根据代理结果再支付。不管哪种收费方式,律师代理费的标准、收取时间和条件等,应该在合同中作明确约定。而且支付律师费,应该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加盖公章的票据。2、律师办案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到法院立案要支付案件受理费,到工商查资料也要交费,涉及司法鉴定也要支付鉴定费。当然,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起诉时必须准备以外,其它费用不是所有案件都需要的,如果不起诉,连诉讼费都不用了。但如果案情需要,不管是否聘请律师代理,这些费用都是要产生的,有些当事人认为花了钱请律师代理,这些费用就都由律师来交,那是肯定不对的。这些费用要么由当事人直接交给相关部门,要么由当事人交给律师由律师代交。如果是律师代交,律师要把法院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转交给当事人,代收时也应出具凭证。除了上述相关部分收取的费用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还可能产生交通费、食宿费等差旅费用,通常这些费用并不包括在律师代理费里。某种程度上讲,这些费用如果不聘请律师自己处理,也仍是会发生的。一般律师在本地办案,只涉及交通费,如果到异地办案,则涉及交通食宿等费用,而且是火车还是飞机?住宿宾馆的等级是什么?这个差别可能比较大。一般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会主动在合同中注明上述费用的承担方式,如果您碰到的律师事务所在合同中没有写清楚,最好要求补上。这类费用原则上是实报实销,如果双方愿意,也可以采用定额包干使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