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财产,没有工作,没有存款,法院强制执行没有意义,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暂时延缓支付抚养费。等有钱了再支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