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人带着个四五岁小男孩。一看小男孩的样子,就知道是他们亲生的。”民警说,爸爸背着背包,在货架上挑选衣服,边挑边四下张望,挑几件就往试衣间跑一趟,而手里的衣服总是“有进无出”。妈妈牵着儿子的手,在老公周围缓步,有点紧张。“因为是星期天,Zara店里人特别多。店员根本没有留意到他们。等他们走出店,我们马上将他们拦下。”为了不吓着孩子,民警亮明身份后,先把孩子爸爸叫到了边上,请他把背包打开看看。男子被抓了现行,有点语无伦次。民警在他包里搜出上衣、裤子总共11件,全是Zara刚上市的新款春装。除了衣服,男子包里还有个铁球一样的物件——据他交代,这是专门用来给新衣服上的“小磁扣”消磁的设备。他把衣服带进试衣间,就是用“铁球”把小磁扣消磁后,再塞进自己背包的。人赃并获。民警在带这家人回派出所的路上,孩子妈妈一直在嘀咕,让民警一会儿说话小心点,“求你们不要在我儿子面前说偷啊偷的。”民警点头表示赞同,但趁孩子没注意的时候,民警轻轻说了句,“看看你们自己给儿子做的什么榜样!”经查,爸爸姓吴,妈妈姓陈,都才三十出头,儿子上幼儿园。夫妻俩都是衢州人,在宁波有固定工作,每人年收入都在10万以上,经济状况蛮好。两人都无违法犯罪前科。丈夫吴某想把事情全扛下来,非说他老婆一点都不知情。妻子陈某就一直抱着儿子,问她话一句都不答。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在这一家三口前一晚入住的离湖滨不远的一家酒店查出他们寄存在那里的两包衣服,加上抓现行时查到的,总共29件衣物,全部是在Zara偷的。陈某抱着儿子哭了,儿子则不知是害怕还是年纪太小没明白状况,躺在妈妈怀里紧紧闭着眼睛。因涉嫌盗窃,吴某被上城警方刑拘。因其儿子尚幼,妻子陈某被取保候审。【相关法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