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侦查机关需要在这个期限内审结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在第一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