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儿童托管服务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如果提供餐饮,还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营业执照,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从事儿童托管服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每年进行复检和复训。

此外,还必须具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餐厅内必须设洗手间,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排气装置,禁止设立座式便桶。空调就餐场所内禁止吸烟。

供儿童用的面巾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和消毒,一客一换一消毒,一次性纸巾必须是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使用的合格产品。

场所内必须配备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设施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

保持就餐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须经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正常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