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内,以下部门有打击侵权盗版的职责: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各地区,机构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