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程赔偿制度的限定内容有:第一、提出损害赔偿的为无过错方,其他家庭成员不享有这个权利;第二、过错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之一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