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的目的主要是:1、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的财产所有权,防止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亲属之间发生争夺遗产的纠纷,从而可以促进家庭成员的和睦团结。2、公民通过遗嘱可以取消虐待、遗弃甚至谋害自己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而将遗产留给对自己尽到义务,与自己和善相处的法定继承人,这对发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抵制家庭中各种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3、公民立遗嘱还可以将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遗留给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从而使死者财产能够按遗嘱人的遗愿,尽力发挥其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