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是指在金融领域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金等,或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金融票据诈骗和信用证、信用卡诈骗,其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

对于金融诈骗罪的量刑,一般为拘役、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等主刑并处二万元以上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

如对于非法集资罪的量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