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定罪判刑方式、定罪免刑方式、消灭处理方式和转移处理方式四种。定罪判刑是指对判决的同时量刑;定罪免刑方式是指有罪但免除刑罚处罚;免除处罚,例如特赦情形;转移处理方式的对象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