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诉讼证据诉讼证据:是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或者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真实材料。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概念的规定具有代表性,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证据都是适用的。二、诉讼证据什么情况下容易灭失或销毁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某些客观情况的变化,会出现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今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比如,证人就要出国定居或者濒临死亡;作为物证的物品将要腐烂、变质。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诉讼参加人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在申请书上写明保全证据的形式、内容、地点、申请保全的原因和理由等。三、针对证据灭失或被销毁能采取什么措施1、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2、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四、如何采取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的对象可以是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记录证人证言;二是对文书、物品等进行拍照、录像、抄写或者用其他方法复制;三是对证据进行鉴定或者勘验。不论采取哪一种方法进行保全,人民法院都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证据情况,以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通过对证据的含义以及作用的分析,我们对证据的存在的意义有了大致的了解。然而在证据的利用过程中,往往会面临证据灭失、被毁损的情况,我们可以针对这种情况进行证据保全,保全可能存在危险的证据,以此确保案件审理的正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