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没有在代书遗嘱本身上签字有效吗?有效。【1】遗嘱有效的。【2】代书遗嘱准确而言不是一个法律上遗嘱的一种形式,法定遗嘱形式应为两种:书面遗嘱、口头遗嘱。【3】遗嘱一般为书面形式,紧急情况下口头遗嘱需2名见证人。【4】代书的遗嘱经甲签名后实质上已成为书面遗嘱,这种时候见证人不是生效条件。值得一提的是,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在紧急情况消除后立遗嘱人须补签名,这时候对口头遗嘱的理解亦是应理解为已转化为书面遗嘱。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数份遗嘱哪个有效《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所谓撤销,是指取消原来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所谓变更,是指对遗嘱所作的补充或者部分修改。具体撤销或者变更的方法是: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应与设立遗嘱时的程序相适应。如,撤销代书遗嘱,仍应邀请原代书人、见证人到场,立遗嘱人作出撤销声明;如果撤销后重新立遗嘱,应在所立新遗嘱中注明原遗嘱撤销;如果撤销自书遗嘱,应在后立的遗嘱上注明撤销先前的遗嘱,没有注明的,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是撤销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的效力,不能以其他遗嘱形式撤销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