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抢劫罪是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的犯罪,绑架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1、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2、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3、引起的原因不同抢劫罪的引起原因,一般是希望到达占有被害人的财产。而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则是附带行为。绑架罪的引起原因,则可能是基于对财产的占有或者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原因。4、绑架罪可能触犯绑架罪与抢劫罪两个罪名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一、抢劫罪的含义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二、绑架罪的含义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小结:区分绑架罪与抢劫罪看似无意义,两者在量刑和社会危害性上却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在定罪量刑方面也会存在一定的区别。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