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原审法院是指一审法院。如果是二审后再审的案件,再审时一般会表述为原一审法院、原二审法院(本院再审的就称本院,提审或指令再审的称原二审法
原审法院是指第一次审理你的案件的法院即为原审法院。
在实践中,一般级别管辖问题由法院自行把握。但如果一审法院已经做出判决,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之规定“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人民法院发现其没有级别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法院应当以严重违反程序为由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而后根据级别管辖确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