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一定的婚姻和家庭关系所产生的权利。身份权包括荣誉权、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它具有自身显著的特点,即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并不得转让,不得由他人代为行使;身份权具有权利、义务集合性(尤其是亲权等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第一百一十二条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