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改变原有绿地功能就必须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物业、居委会督促无效,且城管执法无效,业委会可以以共有权起诉,要求其停止侵犯、排除妨碍。开展步骤大致如下: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小区内出现上述问题,主要应由物业出面负责处理。在接到举报后,城管部门有义务到现场执法,但的确会碰到执法后,对方又再次栽种的问题。对此,住户可以相邻权起诉,用诉讼途径解决更为合适。相邻权就是保护此类邻里间的侵权行为。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