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医疗统筹是指每个社保年度住院医保费用中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即报销费用。基本医疗统筹余额是指该社保年度内统筹基金余下的金额。 二、医疗待遇与户籍无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凭社会保障卡可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使用,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1年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2.5万元;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10.5万元。 参加基本+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凭社会保障卡可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就诊及定点药店购药使用,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以上的,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分别为8万元、10万元、12万元。因此参加基本+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的住院待遇最高为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