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两者在治安管理方面的联系比较紧密。
行政法调整行政权的运作,刑法规定犯罪及其后果。治安管理方面,行政法、刑法的理念以及措施都是想通的,但是程度不同。最典型的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算是一部小刑法,放在国外可能就是轻罪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所针对的行为是一样的,但是根据程度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法律后果,也规定了不同的处理程序。
行政法里也会涉及刑法,但是很少,算是“附加刑法”。例如,《海关法》第八十四条 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海关法》本身是行政法,但是涉及刑法的内容也算广义的刑法。
行政法与刑法区别很大,相互联系不是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