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是按照原承包地的基础上进行确权。其原则是保持稳定。坚持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坚持农户实际承包地块不变,严禁打乱原承包关系,严禁违法调整承包土地。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法》等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各种具体事宜。民主协商。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摸底、测量面积、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以村组为单位,要在有法依法、无法依民的基础上,推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