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外地派出所改名字。对于户籍系统名字变更,是明确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相关人员需要核验公民户籍底册资料并需要在户籍底册资料上面对公民名字修改进行备案,因此是无法异地申请变更名字,需要本人提供有效的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变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