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关于您所提的问题,解答如下,仅供参考:
1、这是关于外国婚姻登记效力的问题;
2、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第四条规定:我国公民(华侨除外)在国外结婚,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如该国和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该国不承认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该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你出国旅游时可去当地的中国使馆咨询并办理结婚登记,不过鉴于过程比较繁琐,建议还是在国内登记结婚。
祝你们婚姻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