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现以下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

1、原定抚育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突发情况的。但是仅仅有这些条件还是不够的,只有在另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给付能力时,法院才会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