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清查时发现长款或短款,应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惯例权限批准后,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现金短缺
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现金
现金溢余
应付有关人员或单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
无法查明原因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