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具体如下:
1、国家发展改革委。
2、教育部。
3、科技部。
4、工业和信息化部。
5、公安部。
6、监察部。
7、司法部。
8、财政部。
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0、安全监管总局。

11、国土资源部。
12、环境保护部。

13、住房城乡建设部。

14、交通运输部。

15、水利部。
16、农业部。

17、商务部。
18、文化部。
19、国家卫生计生委。

20、国务院国资委。

21、工商总局。
22、质检总局。
23、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4国家林业局。
25国家旅游局。
26国务院法制办。
27、中国气象局。
28、国家能源局。
29、国家国防科工局。
30、国家海洋局。
31、国家铁路局。
32、中国民航局。
33、国家邮政局。
34、全国总工会。
35、国家煤矿安监局。
36、中国铁路总公司。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部门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标准和各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工作要求,负责集团公
司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各部门(子公司)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

2、拟定集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组织编制集团
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负责组织拟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指导
其他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5、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消防等应急救援演练。

6、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安全综合检查和各类安全专项检
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7、负责集团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和督
促有关部门(子公司)制定防范措施,督察整改工作和防范
措施的落实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
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相关领导。

8、负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督促各部门、
子公司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与消防档案,逐级签订消防安
全责任认定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9、负责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安委会决议的
落实,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