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入职前,那就代表没入职,就不存在辞退这一回事。如果用人单位以怀孕为由不录取孕妇是违法的。孕妇也有劳动权里,是法律赋予女性享有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侵犯。入职后辞退也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