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当出现医疗纠纷问题时,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问题。一是当事人要拟定协议进行协商,在协议书中面对所涉及的协商问题,进行具体说明,制订希望协商的结果,最后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在协议上签字。当我们就争端进行磋商时,还有些地方需要注意。先双方协商医疗问题,应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只对涉及的民事责任部分进行协商处理,至于行政责任部分和形式责任部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参加医事协商处理的当事人,应当是病人本人,或者是病人本人的法定监护人,在法律中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能承担这类民事上的义务,这样的法定代理人,就可以参加医疗纠纷的磋商。身为医院一方当事人,应由医院指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代表人的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如属于医院一方的其他人员要参与协商,须经医院委托,方可参加。二是调解处理属于第三方参与的调解处理。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如果这段时间已明确构成了医疗事故,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可经双方同意,对此医疗事件进行调解处理。开展调停的前提,也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有关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来规定涉及的赔偿问题。接着拟定有关调解书,双方都要根据调解的结果,去执行调解内的内容。医患纠纷解决不了,要由人民法院来解决。当事各方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前,必须先认定医疗过失。就案件类型而言,有很多医疗纠纷案件,要按个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