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检验机构检测该不合格的,如果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可以向房东主张违约责任。如果是不太严重的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问题,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要求维修,但是不能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