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变更流程:事项内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出资方式、迁入、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内资企业变为外资企业登记、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有限公司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变更住所: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新住所使用证明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同区变更,营业执照拿到后,要在30天内到国税、地税办相应的变更地税变更,需带资料: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法人签字,盖公章,填一份就行了、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房屋租凭发票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7、工本费六元以上资料均要A4纸。国税:拿着国税卡去办理初始化和登记,同时带上税务登记证副本。准备材料: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法人签字,盖章)2.营业执照正副本。3.房产证复印件。4.公司章程修订案。5.指定委托书、代理人证件(法人签字,盖章)6.股东会议决议。7.钱8.公章9.变更税务登记表(法人签字,盖章)10.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1.房屋租赁发票复印件1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相关法条
[1]《公司法》第七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