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登记发放始于1986年,大量的重号身份证就是在那时留下的。由于当时参与登记、编号的人员多,素质参差不齐,漏登、错登无法避免,不但有身份证号码错的、重的,还有照片错的。直到第二代身份证出现,才实现了身份证全国联网,一旦有重号,输入电脑就会发现,重号问题才浮出水面。身份证重号情况较多为40岁左右年龄段的居民,而这个年龄段的人,身份证往往与其房产证、社保账号、存折等证件密切相连。两个人的身份证重号后,让谁去做更改,这似乎成了一个难题。我国现有的身份证相关法规中只提出:居民身份证重号,必须更改。据公安部门解释,身份证重号问题,只能要求重号一方更换身份证号码,但目前还没有其他方法能够解决此类问题,国家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对具体两人出现重号谁改明示。虽然有原则可循,但毕竟对当事双方没有强制性,如果有一方不接受协商,行政机关不能强制执行,因为重号的过错并不在其所有者。目前各地在办理重号更改时,公安部门往往免费为改号者办理新的身份证,但至于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证件更改带来的费用或损失,是由居民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