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级别上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8月,全院正式在编人员543人(含事业编),本科以上学历522人,占总人数的97.75%,其中博士15人,硕士216人,占总人数的39.78%。全省共有17个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两个专门法院,下辖151个基层法院、623处人民法庭,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21925人。

扩展资料:

各级人民法院要将“一案双查”作为落实执行工作“三统一”要求,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管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牢固树立省院意识,努力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审判质量、推进司法公开、改进纪律作风等方面带头抓落实、做表率,使全省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推向新阶段,提高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