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派出所的主管分局、上级公安局纪检部门投诉。如果上级公安局不作为,可以向检察院监督部门反映。首先要整理书面材料,尽最大可能收集滥用职权的证据,把收集的证据以及书面材料一起向派出所的主管分局、上级公安局的督察科、纪检部门投诉;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可以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控告申诉科)反映。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