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前提下,男女方双因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符合要求的照片等;2、共同去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可,具体可以参看《婚姻登记条例》第4--7条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