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核准依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核准程序:1 受理2 审查 3 核准 4 发照所需资料:1 《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表》;2 营业执照正、副本;3 其它相关资料:(1)变更字号名称: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表》(由工商所核准名称);(2)变更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要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部门的意见);(3)变更负责人:新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常(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相片(1寸)3张。(4)变更经营场所:租赁房产须提交租房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自有房产须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改变使用功能的要提交规划国土部门意见。4 、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核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收费标准及依据:10元。(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办理完以上的手续再办理增项(你要经营的家居)费用各地会有不同,以当地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