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医疗事故案件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将会丧失其胜诉权,即相应的权利和诉讼请求将不会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但若有特殊情况的,经过申请,可以适当延长其诉讼时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