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焦点指的是在诉讼案件争议的过程当中,诉讼各方所争议的一个核心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3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9条规定:“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26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