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原因),否则只能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解除合同。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第一步,找到一个理由(可找的理由服后供参考)或与本人协商一致;第二步,A类理由或以协商一致,出具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直接通知本人办理离职手续,B类理由,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30日后同A类。第三步,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有关保险等关系的转移)。第四步,支付经济补偿金,让他走人。A类理由: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B类理由: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