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款与特定的人身不可分离,不论有无婚姻关系存在,这种针对下岗或提前退休而获得的财产的事实依然可以独立发生,买断工龄款是对其失去工作后的一种经济扶助,带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对劳动者而言,买断工龄款是以放弃长期和稳定的劳动收入为代价而换来的,劳动者失去工作也就面临生存危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从该规定来看,体现了将一些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不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立法思想,而买断工龄款、辞职补偿金正是由于其特殊性而与一定的人身密切相关。在本质上与其平时的工资、奖金等普通劳动所得有明显的区别。
因此,从公平合理和保障劳动者的生活角度出发,此种买断工龄款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应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