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目前单位需要当事人出具原来公司的离职证明,但是当事人的离职证明已经丢失的,可以要求原公司补开一张,原公司有协助劳动者补开离职证明的义务,因为公司会保存离职档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